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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1+N多元救助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2-10-19  来源:检察院 

10月18日,岚皋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滔河镇政府和爱心企业家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张某某等四人送去司法救助金、暖心基金、爱心捐款共计2.1万元。

据悉,今年9月,岚皋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协作平台向岚皋县检察院移送张某某等四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该院受理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安排检察官上门走访调查,核实案件相关情况。经核查,张某某一家5口人,丈夫周某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现在监狱服刑,三个子女均系在校中小学生,其本人因患癌已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仍在治疗中,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考虑到被救助人身份的特殊性,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亮带领办案人员上门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县教体局、县妇联负责人及镇、村干部参加。经案件当事人申请、承办检察官陈述案情后,听证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张某某家庭情况特殊,虽然周某某有罪,但其妻子和孩子是无辜的,从保护未成年人、帮助困难妇女、防因案返贫的角度出发,一致同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为最大限度帮助张某某走出困境,该院联系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滔河镇政府及相关企业家,对其进行多元救助。最终该院决定司法救助16000元,县妇联发放“朝念夕盼”暖心基金2000元,人民监督员、爱心企业家张天文捐款3000元,县乡村振兴局、滔河镇政府将张某某一家列为防返贫监测对象,并纳入低保供养。

此案是岚皋县检察院开展多元救助的一个缩影。今年初,该院与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作工作办法》,推行“司法救助+综合救助救济”模式,将尽可能多的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司法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6.1万元。

岚皋县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弘扬人文关怀,助力乡村振兴,传递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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